就像是有一个人,将自己诚挚的心脏捧到了他的面前,他尊重自己、爱戴自己、崇拜自己,仿佛他说什么话他都会深信不疑。
男人压了压唇角,手指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娇艳、柔软、随时可能会枯死的花朵,忽地轻声道:“江让同学,很多时候,我们听到的世界未必是真实的,事物皆有黑白好坏之分,你需要自己去历险、去挖掘、去体验,属于你人生是不该被那些框架固化的。”
江让微微一愣,很显然,他习惯于听从老师们对于大城市的憧憬,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告诉他,那里有多么多么的好、多么多么的耀眼。
这是第一次,有人用那样认真且柔软的话告诉他,应该去实践、去体验、去追逐,他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,应该自己去判断,而不是被旁人所影响。
少年心中微动,一瞬间竟生出了一种被理解、被尊重、甚至于思想共鸣的感触。
像是浑浊的泥潭中,有人轻轻握住了他的手,温柔地告诉他,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。
从此刻起,你也有了可以倾诉的同伴了。
第148章 理想主义利己男12
小半月来,江让趁着大半的课余时间,带着对方将整个镇子都转了个遍。
段文哲是个没什么架子的人,入乡随俗,男人从未因乡下艰苦的条件而表现过任何不好的情绪。
甚至,哪怕他只需动动嘴皮子,便能将自己的住宿条件或是用餐条件提高档次,但男人却从未搞过任何特殊。
因为山路难走,若是碰上雨天,难免泥泞众多,某一次,镇长看到对方袖口、裤脚都沾满的泥水,颇为不好意思,表示可以派专人来接送,却被段文哲一口回绝了。
男人当时是如何说的?
他微笑道:“既然是我自请下乡寻访,自然也得入乡随俗,老百姓都走得的路,我如何走不得?”
“再说了,”温厚英俊的男人含笑看着身畔的少年道:“阿让也一直陪着我呢。”
镇长当时都被这样亲切的称呼惊了一瞬,要知道,像段文哲这样的大家子弟,就算面上再如何亲切,骨子里到底也是矜傲的,怎么可能会当真同一个穷学生称兄道弟?
但这事儿就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。
并且,因着满意江让那孩子的导游工作,感念对方的辛苦,段文哲又批了一大笔资金,甚至要重新翻修德天中学。
其实也并不算过分的出人意料,毕竟说到底江让的优秀众人都是有目共睹的,优秀的人到哪里都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。
对此,众人便也只能感叹少年的好运道。
“文哲哥,前面就是乌木乡了。”
穿着一身简棕外衣的少年面中带着几分含蓄的笑意,比起初见时的清冷斯文,少年人如今更多了几分松快的愉悦、与对兄长的亲近。
段文哲微浓的眉眼稍稍下压,温润的棕眸中流淌着几分轻惬的意味,他含笑道:“先前便听你提起过乌木乡的烧饼,今天可要好好尝尝。”
冷淡的少年抿唇笑了。
或许是稍长的路途到底叫人疲累,江让拖长的眉尾处晕着极淡的胭脂水汽,很漂亮,像是玫瑰的汁水落入一望无际的雪原,叫人挪不开眼。
段文哲动作微顿,垂下的长睫轻轻扇动,指尖碰了碰胸口前悬挂的相机。
他或许是迟疑了,又或许从未深思过什么,男人只是如往日一般无二地温声开口道:“阿让,这里的景色很好看,我替你拍几张照片吧?”
江让并未多心,这段时间其实一直都是这样的。段文哲是个很典型的文艺青年,他喜欢记录、手书、拍摄,许是因为江让一直陪在对方身边,所以对方的镜头下便几乎全都是少年的身影。
江让年龄不大,也不懂肖像权之类的含义,更何况,在他的认知中,镇子上那些照相馆拍一张照还得收好些钱呢!文哲哥愿意给他拍,简直是在免费做慈善了。
于是,少年依照男人的意思,青涩又紧张地站在青黄飘叶的大树下,段文哲也不知道从哪里买来一大束花,棕眸含着意蕴柔软的水光,将其递给少年。
指尖相触,两人都顿了一瞬,又颇为不好意思地收回手。
江让不知道为什么,总觉得面颊上泛起几分滚烫的意味。
少年素日里并不会拍照、摆姿势,此时因着脸红,下意识将白润的面颊半压在漂亮的花束中,美丽的花蕊扑打在水润的红唇上,鼻尖泌出细微汗意,竟无端显出几分纯美轻灵的意味。
相机的闪光灯与咔嚓声作伴,忠实地记录了少年人美好而细腻的十七岁。
段文哲太阳穴微突,喉结微动,好半晌,他才收起相机,露出一抹毫无破绽的温润笑容道:“好了,阿让,你快些来看看我拍的如何。”
江让紧紧握着花束,莫名就多了几分紧张,他走到男人身边,看到了镜头下自己近乎清澈的身影、红扑扑的面颊,很漂亮,像春日绿水中浮现的游花。
一切的朝气都无法形容镜头中的少年,像是汇聚了一切一切的温柔、与不可言说的爱意。
江让一瞬间甚至有些迟疑道:“……文哲哥,这是我吗?”
段文哲失笑,修长的指尖下意识点了点少年的额心,但很快,或许是察觉到这样的姿势太过亲密,于是,男人颇为绅士地退开两步,笑道:“当然是你,不过,你比镜头中的你还要更好看一些。”
江让突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,他像是一束干净而羞涩的百合,用沉默掩饰一切的不知所措。
好在段文哲并未再继续这个话题,而是贴心地聊起了少年感兴趣的话题。
两人肩并肩走入村中,一时间气氛倒也松缓了许多。
今日的天气并不算明朗,本于晨间走漏的日光,随着天边的风起云涌,不知不觉竟全然被阴霾吞没、消弥。
乌木乡的街道往素称不上整洁,黄土、淤泥、树叶、油渍总是它泥泞的底色。
可今日,几乎是方才入村,江让便察觉到了几分不同之处。
街道的黄土淤泥全部被扫至道路两侧,而绵长的街心处,窸窸索索地铺了一小层红色包装的简陋喜糖。
站在江让角度,远处眺望,尚且能看到金色的、沉甸甸的、属于希望的麦浪。
往日里,此时正是农忙时候,可难得的,天地中却并无农民劳作的身影。
整个村子的人都聚在街道边,他们疲累的神情带着怪异的笑意,一时间热闹得像是无数只倒吊的乌鸦聚在一起,发出干瘪沙哑的声音。
段文哲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,正要迟疑发问,却忽地听见身后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。
“诶诶,两个娃子,怎么还站在路中间啊,新郎跟他丈夫祭完祖坟了,马上要回去拜堂哩,赶紧退到旁边来,别挡了人家的大喜日子哦!”
一个老伯伯皱着眉如此说道,枯瘦的手腕眼看就要赶人,江让最先反应过来:“伯伯,不好意思,我们马上退开。”
说着,少年匆忙间拉过男人的手,往后退去。
段文哲此时也反应过来了,只是他看着那路中央缓缓行来的红喜的队伍,温厚俊朗的眉目第一次蹙紧。
其实,与其说那是红喜的迎亲队伍,不如说是丧葬仪式更为恰当。
天光阴阴,鞭炮震天,香烛与火药的气息四处弥漫,朦胧的雾气近乎笼罩了半条街。
而最先自那雾中走来的红衣青年,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六的模样,他头顶罩着红色布块,额心绑着白色布条,怀中抱着一个巨大的黑白遗像。
而那遗像分明只是个八岁不到的孩童。
白色的纸钱混着红色的糖果铺天盖地洒下,青年面色死白,分明是大喜的日子,却活像是要走向死亡的活死人。
而站在他身边的,则是一个中年男人,中年男人面上黝黑,皱纹遍布,他手中抱着一只被捆住翅膀和双脚的大公鸡。
大公鸡安静地窝在男人的怀里,眼珠子黑溜溜的,喉头与鸡冠微微抖动,落在这样的情境中,竟无端显出几分诡异来。
这是一幅多么荒谬的画面,分明是新郎与丈夫的婚礼,却只见红衣的新郎、一张巨大的孩童遗照、和一只毛发暗淡的大公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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