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,花逢。
他是好人,会投个好胎,我对此深信不疑。
第551章 三世伞
盛谦离开后,我恢复了一个人的日子,我开始专心研究寿衣、钻研各地丧葬风俗。
我的客人,人鬼各半。
那个视频账号我正在运营,小有成绩,那次在火车上发的照片被很多人看到,我忽然就火起来了。
他们都以为我男朋友死了,而我坚强地一个人去旅行。
我回复他们,他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,没有死。
他们不信我,但一直陪着我,看我做的东西,评论我分享的日常,真的很善良。
韩老板带我赚了不少钱,大四时,我已经把旁边的空店铺买下来,两个店铺重新装修,做成了一个寿衣店,里边很明亮,干干净净,挂着各种各样的衣裳。
经常有孤魂野鬼过来逛,他们并不捣乱,甚至会帮我解决一些麻烦,比如为驱赶坏心眼儿的鬼,这样我会免费烧给他们衣裳和香火。
我以前很排斥他们,惧怕他们,但是我想到了盛谦,盛谦没有找到我的时候,也是吃不饱穿不暖的孤魂野鬼,很可怜。
总之,我这里始终热闹。
我也交到了朋友。
我还记得面前这个冷峻的男生,在大二春天开学时走到我的面前,对我说:“我经常梦到你。”
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:“我不认识你。”
他酷酷地说:“现在认识不晚,我叫闵寒,是你直系学长。”
“晚上一起吃饭,”他说:“我就要去别的城市工作了,咱俩聚聚。”
这两年,他对我实在很好,他不在乎我是不是开了一家寿衣店,也不在乎我人缘很差,他偶尔会去店里坐坐,什么也不干,就坐在那里打游戏、或者带我上分,然后很大方地点很多外卖,跟我一起吃。
他是我交到的第一个朋友,我很珍惜,高高兴兴说:“我带你去小酒馆。”
闵寒很酷,很少笑,但笑起来很好看,他揉揉我的头发,欠身说:“可以,你带着嘴就行了。”
那个角度,那样的举动和笑容,让我愣了一下神。
我想起来,曾经有个人也这样做过……不,那是一只鬼。
我眼眶有点发潮,小声说:“好。”
我抱着课本,穿过校园,往店的方向走。
走出几步,我又遇到了季明宇。
他像是等了我很久,又跟上来,充满怨气地说:“不要和他去。”
季明宇分手了,他又大张旗鼓追了我两年,他以为我是因为他不肯公开生气,所以常常过来和我一起上课、送我花,他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。
他会进我的纸扎店,更改了以前一切我不喜欢的细节,他变得那么好,他越好我越明白,原来他什么都知道,只是当时不愿意那样做而已。
他也不明白,不喜欢一个人以后,他做什么都是多余。
他经常以朋友的名义一直来管我的事,他讨厌闵寒,并经常说他坏话。
但是我觉得他是嫉妒,闵寒比他优秀太多,家世好、性格好、脑子好,在学校里也更受欢迎。
在店里忙到天黑,我关了店门,准备去赴约。
我带了给闵寒的毕业礼物,打车往小酒馆去。
那天商业街仍很热闹,转过一个小巷子还是一样冷清。
那条冷清的巷子里,小酒馆门口亮着暖色的灯,一盆吊篮长得正盛。
秋天的风迎面吹过来,我脚步轻快地向店门口走。
走出几步,我脚步倏地停住,目光死死盯向漆黑的巷里。
我的心脏剧烈跳动,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,用力揉了一下眼睛,方才的影子又消失不见了。
我大脑一片空白,手中的礼物“砰”地落在地面,我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。
不会错的,剧烈的心跳里,我笃定,不会错的,那件衣服是我亲手做的。
我追到了巷末,那里黑漆漆的,没有灯光,奇怪的是,城市的灯光没半分照进里面。
我走到尽头,左右看看,在右侧看到了一条漆黑小路。
我抬步,小心走了进去。
车声和人群喧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散去的,我一个人走在路上,几乎能听到脚步的回响。
一路都没有人,直到我看到了一盏灯,我才悄悄松了一口气,向着灯光跑了过去。
这里是一个市集,两边是低矮的房屋,屋前挂着白灯笼。
马路两边摊位很多,摊主坐在后面,也不管人,街上行人并不多,有些冷清。
我走在道路中央,目光四处打量,想要找到刚刚的那个影子。
但是那影子一闪而过,再就没看见过。
反正只有这一条路,我决定再往前走走。
走出两步,一个人冒冒失失撞了过来,我连忙躲开,心有余悸地继续往前走,我在这里也看到了纸扎店。
因为是同行,我特意多看了几眼。
那家纸扎店很有趣,门口不仅卖纸牛纸马,还卖纸猫纸狗纸仓鼠。
店门口站着两个人,正在挑选,我有点好奇,想要过去看看。
刚迈出一步,我骤然渗出一身冷汗。
我分明看到,那只纸猫在那个客人的手里活了过来。
就像真猫一样,柔软地贴在人身上,我甚至听到了它的喵喵声。
我听到那两个客人在和老板讨价还价,似乎并不觉得奇怪,可我知道这实在不寻常,怪极了!
我缓缓往后退,想要远离那里。
也就是这时候,我的嘴忽然被捂住了,我被拖到了一个摊位下。
我惊悚地瞪大眼睛,几乎是下一瞬,我看到正买纸猫的其中一个客人向我刚刚的方向看了过来。
他手上握着一把古刀,身穿黑色大衣,浑身煞气,冷厉逼人的目光扫过那里,显然发现了什么不对,但旁边的人一说话,他立刻别转移了注意力。
直到那两个人离开,我才被放开。
一个有些耳熟的苍老声音操心道:“小祖宗,你怎么到这里来了?”
我扭头看过去,觉得自己还不如被刚刚那个人发现。
油绿油绿的灯光照着满脸的褶皱,那个满头苍白的老太太阴森森看着我。
我一动不动。
“不认识我了?我啊!”她蹲在摊位下边,试图让我看清她的脸。
我吓到发麻,呆滞地看了她一会儿,猛地瞪大眼睛。
我认识她的,她是第一个向我订做棺材的奶奶。
我不敢置信地说:“您怎么在这里?”
老太太精神看起来好多了,看起来十分忧心,她说:“这是鬼市,是你走错地方了。”
风吹过,街上随处可见的白灯笼滴溜溜转了个圈儿,一个巨大的“奠”字,写在上面。
她抓起我的胳膊,说:“我带你出去,快点,趁他们没发现。”
我沉默地挣开了她,蜷缩起身体,坐在低矮的摊位下面,哑声说:“我不走,我要找人。”
“小祖宗,怎么哭了?”老太太不知所措地哎呦两声,问我:“你要找谁啊?”
我说:“我来找我对象。”
老太太叹了口气,说:“他叫什么名?长什么样?我让邻居帮着找找。”
我擦干眼泪,从摊位下边钻出去,顺着街往里走。
老太太嘱咐我,一定要小心,不要让这里面的鬼发现我是活人,否则就出不去了。
她买了一件儿寿衣,披在我身上,把我装扮成一个死人。
我快步向前走,转过一个角落,霓虹灯光闪耀,咖啡厅硕大的牌子挂在头顶,让我以为我又回了人间。
但是很快的,我从一个落水,正拿着手臂当船桨划的醉鬼身上明白,我还在鬼市。
原来阴间发展得这么快。
我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,目光茫然地扫过满世界的鬼影,他们穿什么的都有,可我没看到我做的那件衣裳。
我其实并没看得太清楚,现在想想,那道影子好像与盛谦不大像。
但我不想承认我看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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