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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靠写鬼故事爆红全星际 下(130)

作者:酸模 时间:2025-07-10 12:56:21 标签:年下 星际 系统 甜文 穿书 直播

  就提溜着他那鼓鼓囊囊的裤兜,意气风发地去了旁边的小超市。

  高嚷着:“老板,给我来两箱啤酒!送到咱家里去!”

  “阿赖,又去卖血了?”那黑胡子老板说。

  “什么卖血……那叫……那叫……

  阿赖似乎想要找个什么由头,来解释自己的行为,又一时之间说不上来,耸了耸肩膀头子,拿出消费者的上帝架势来,没好气地哼,

  “献血,献血你懂吗,我这是为人民做好事,把我自己的血分享给大家。至于钱,那是人家奖赏我,给我的报酬。你岁数这么大,想为人民服务还服务不了呢”

  他靠在柜台边上,手指敲击着上面的玻璃。

  整个人的唇色,又苍白了许多。倚靠在柜台上,像个水泥浇筑成的人。皮肤白得就跟上面刷的一层白灰墙似的。

  只是那水泥还没干,整个人也有点东倒西歪的,彷佛下一秒就要崩裂融化了。

  长得像木墩子一样的老板,看着他这虚弱模样,忍不住道:“你这……你少抽点吧。一年‘献’三回血,再有牛犊子力气的小夥子,他也迟早完蛋了。别喝啤酒了,买点鸡蛋牛奶回家补补吧!”

  “我就要酒!酒酒酒酒酒酒酒!”

  阿赖一听,立刻就急了,气得哐哐用手拍着玻璃柜,嘴巴里狂溅唾沫,

  “酒酒酒酒酒酒酒酒……”

  他说话越来越弱,脸憋得通红,彷佛下一秒就要喘不上气了似的。

  “……”

  老板拿他无法,只能乖乖从后面的仓库里捧出两箱子啤酒来。

  要递给阿赖,又怕这酒箱子太重,阿赖一拿,直接眼一闭,腿一伸,死在他这里。

  于是想着给他就这么送过去:“你先走,等我一会儿把啤酒给你送家里去吧。”

  “那快点啊!”

  阿赖来了一句,扶着柜台,一会儿又扶着墙,一会睁眼一会闭眼的走了。

  }

  [哈哈哈哈哈哈哈,阿赖是主角吗?玫瑰宝贝。]

  [好家夥,这又是一个老色批,还踏马是个卖血的。小玫瑰的主角为什么已经一个比一个猥琐了,上一个何羿记者已经够过分了,这次的更是要命。你是故意的吗?(指指点点)]

  [为什么会有主角,和作者的气质完全相反?]

  [阿赖,听著名字好像个流浪汉老头啊……]

  *

  一楼。

  评委区。

  淮城南看见了这个开头。

  老实说,虽然他贵为小说APP的老板,但对小说不怎么有研究。

  这个开头,他也就只能看出来,场景人物比较传神,有一点课本上小说的味道。

  主角……似乎是个不怎么讨人喜欢的负面形象。

  一个依靠卖血为生,过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无赖懒汉。

  名字阿赖当中的“赖”字,倒是很符合他的人物特点。

  按理来说,都到决赛了,站在这里的人,不可能存在“我想刻画一个伟光正的主角,但把主角写成了一个猥琐流浪犯”的那种低级错误。

  这也就只能说明,沈昭陵是故意这么写的。

  ……

  坐在作者区的淮映勿,看着直播的显示屏,用手指在右边的显示屏空白处,写下这样的字:

  人物:阿赖

  性别:男

  职业:?

  谋生手段:卖血

  爱好:喝酒吃肉

  性格:猥琐、无赖

  “……”

  淮映勿深呼吸了一口气,没有说话。

  他让沈昭陵写一个没有被命运击败的主角。沈昭陵写的这是……?

  但这个阿赖就是主角吗,淮映勿看也未必。

  首先,这篇文章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,那就是:它是一个第三人称小说“他”。

  以前小玫瑰的小说,往往都是第一人称“我”。

  第一人称写短篇小说,有一个巨大的好处,就是代入感极强。

  如果第三人称的小说,需要读者看几千字才能入戏的话。

  那么第一人称的小说,读者在看第一眼的时候,就已经入戏了。

  沈昭陵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,在决赛的关键时刻,放弃更方便有效的“我”,而使用“他”。

  除非……

  淮映勿抿了抿唇。

  除非沈昭陵,从来都不想让读者代入这个角色“阿赖”?

  而是想让读者,采用一种“冷眼旁观”上帝的视角,来看待这个角色,批判这个角色?

  亦或者说……

  除了阿赖之外,还有一个另外一个“我”,才是真正的主角。

  为了怕两个“我”出现,令读者产生了混淆,沈昭陵才会使用阿赖的全名?

  那只是一瞬间,淮映勿心里的感觉。

  反正,如果他是作者,他就会这么设计。只是带入到自己罢了。

  不过……

  沈昭陵笔下的人物形象,倒是没有一个是重复的。好人坏人,三教九流,各式各样的,全都有。

  不知道是特意站在街边观察过还是怎么样,写的流浪无赖还挺有那个感觉的。好像沈昭陵以前真在街边流浪,要过饭一样……

  淮映勿忽然想起,在《双生》完结的那天夜晚,沈昭陵站在沙漠的村口处,人群簇拥着他。

  他左手抱个琴,右手拿个碗,跟自己讨要赏钱的场景。

  那熟练的样子,还到真有几分街边乞丐的味道。

  ◆

  {

  阿赖回到家里,一屁股坐在那狗窝一样的小仓鼠房里面,就趴在地上,点开了手机,看起了今天的论坛。

  作为一个alpha,他长得不丑,若是洗干净了脸,这模样还算清秀。

  穿着脏兮兮的POLO衫,不怎么爱洗澡,头发像是因为汗湿之后,又浇了三遍油一样发光。

  更因为常年献血,而导致贫血,皮肤有一种灰白的大理石一样的质感。

  没钱,没存款,没工作。

  但还在他有一个优点,那就是血型特殊,是特别珍稀的猫熊血,买都买不着,有价无市!

  有了这猫熊神血,他根本不需要工作,只需要在那黑漆漆的面包车来了之后,一年卖那么两三回血,就够了他这一年的全部花销了!

  他花的也不多,没有赌博嫖。妓那种大毛病,平常也就喜欢喝酒,吃肉,交点电费什么的!

  房子不大,朋友没有,爱好不多,父母全死,无牵无挂。

  别人要是说他两句,劝他跟别人一样,一个好好的alpha得找个工作结个婚什么的,他就权当是放屁。

  阿赖非得大声反驳两句:“那玩意嘞,有啥子用!我活的好不就行,你看我,又不累,又不操心。能献血我就献,献不了那天,没有人给我钱了,我就死。俩腿一蹬,棺材一盖,寿衣一穿,直接完事!

  “不,连棺材都不要,你们要是看见我哪天咽气了,报个警,把我拉去火葬场一炼,骨灰往路边一洒也就完事了。最好泡在酒桶里,死了个喝了个干净啊!”

  别人被他这么一说,当面呵呵一笑,背后对他指指点点的数落着。而他全都心里知道,却也不在乎。

  他常说:“今朝有酒今朝醉,明日愁来明日愁。”

  管他什么传宗接代,被不被人看得起呢。

  反正他自己挺舒坦,但看着天天早起上班那些人,楼下推个车卖早点的那些人,还有天天在学校里熬夜学习的那帮小崽子,倒活的比他累得更像个“狗”!

  他阿赖享受了一辈子,从来没有累过,就算那天死了,那也得是三十岁之后死的。

  早就享受了大把的青春好时光了,哪算是遭过罪呢?

  而且Omega那种东西,有没有都无所谓了,反正他自己又不是没长手,有了点需求,早都自己解决了。

  他卖血回来,先是觉得头疼晕眩,立刻倒在大床上大睡了一觉。

  睡了三天两夜,然后才病病殃殃的起来,见旁边床下,超市老板已经给他递过来了啤酒。

  赶忙用还算□□的牙齿一咬瓶盖,灌了一口。这才打开手机,点开了论坛。

  找到网页标题《我和公司结婚了》点进去。

  看那个,他此生最不能理解的漂亮妞。}

 

 

第260章 文中文——找不到工作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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