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城南:“他是你什么人啊,这么护着。”
“……”
什么人。
那一瞬间,有很多词,在沈昭陵心里呼啸而过:
是同居者,室友、兄弟、朋友、弟弟、保镖、经纪人、粉丝、老师、有共同爱好的同窗好友、异性知己、玩伴、照顾他饮食起居的保姆、一个无聊解闷的东西……
很多很多,乱七八糟的。
“……”
想到这里,沈昭陵才第一次惊讶地认识道:怎么会这么多?
他现在作为公众人物,以后淮映勿总是会出现在他身边,是应该有一个身份,来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既然今天淮映勿坐的位置叫“家属区”,那不如就叫“家属”好了。
“家属。”沈昭陵默默道,觉得这个说法很新奇,很有趣,“我的……家人。”
淮城南:“……”
“别总是惦记我的家人。我刚才说的话,你听见没有,希望你能往心里记一记,淮总,好吗。”明明是带着威胁的警告,可沈昭陵的语调,却在结尾处愉快地上扬。
给人一种好不俏皮的感觉,跟个燃烧着的小羽毛一样,真是让人想和他生气都不行。
淮城南是个懂得谦逊礼让的,无所谓地点头致意:“家人嘛,好。”
“嗯。”沈昭陵应下来,似乎在交代完命令之后,就疲于应对他了,“那告辞。改天再见吧,淮总,我很忙了。”
说走就走,一点也不客气。
淮城南伸出他的手来,到他的面前,拦住他,很客气地道:“不握个手吗。”
简直就跟做生意一样自然潇洒。
淮城南设置的这个结尾,倒是让沈昭陵并不讨厌。
所以,他很愿意伸出他的贵手,给淮城南牵牵。
两只右手,握在一起。
淮城南的手掌比他想像的,还要大。但是是虚空地握着的,并没有拽紧他,依旧保持了最基本的礼貌。
想到接下来的任务,沈昭陵面色如常,只在两只手即将离开的瞬间,状似不经意地,用自己的那一点小拇手指甲,轻轻刮了一下淮城南的手心。
像羽毛一样,挠着人浑身都痒。
没等淮城南反应过来,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
第252章 冰淇淋化了,又没化。
世纪大厦之外。
得到了沈昭陵指令的淮映勿,留下沈昭陵,先行一步从大厦的侧门里面出来了。
而后,就站在离门口不远的位置,倚着旁边的路灯,双手抱臂,面无表情。
这周围不止是他自己,离他稍远一些的大门口,是刚从决赛现场离开的观众们。
他们摩肩接踵,这里人流如织。
哪怕是近处,也有刚从侧门出来的不少评委和作者们,各自勾肩搭背的、或者挎着个小包走来走去。
在那密密乱乱的大街人流当中,淮映勿,是唯一一个站着不动的人。
他身穿一袭黑色的正装,通身漆黑,显得分外庄重修长,只有袖口和领口露出淡蓝色的衬衫,给他增添了一抹亮色。
还不偏不正地打了一个黑色领带,只可惜,那通身的流氓气派,让他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。
看那站姿和神情,一点也不像是在生意场上打拚的人,反倒像是大学外面的学生,为了混进学校里面的文艺汇演,而特意偷来的衣服。
总之就是,不合身,气质别扭。
但淮映勿显然浑不在意,眼神沉冷而暴戾。
周围偶尔有几个停下来,往他那边扫一眼的过路人,一看他那浑身散发恶气的样子,也不敢多看,就急匆匆地走了。
淮映勿就在那里,等待着沈昭陵,偶尔瞥过头去,往里面看了两眼。就又把头转了回来。
北辰看他那样子,也跟着一起着急,提议道:“小淮爷,你要是担心,那不如进去瞅瞅呢。”
“我担心个屁!”淮映勿一口骂道,往自己手腕处低头扫了一眼,俯视着他,扯了扯嘴唇,“我看起来很担心吗?”
北辰:“……”
这一下,又给北辰整没话了。
看小淮爷这种语气,它可不敢说“是”。
那就只能说:“还行。”
“我也不是担心他。我就是……”淮映勿上下嘴唇一碰,似乎想找个什么词来解释自己的行为,最后蹦出来一句,“不顺眼……”
不顺眼?
那确实。
北辰知道,淮城南这个哥哥向来就看不上他。
小的时候,仗着自己比淮映勿年龄大,就纵容下人恶意欺负他,没给过他一天好脸色。
等淮映勿长大之后,这个当哥哥的,也和他再也没主动联系过了。
虽然过去的事情,可以遗忘,但今淮城南看淮映勿的眼神,简直就像是在看……
一条野狗。
一条趁自己不注意,一下子叼跑了他餐盘里牛排的、巷子里的野狗。
漠视,而又贬低。
那样子,看得北辰浑身不适。如果它有身子的话。
“不顺眼就不看就是了。他瞅你不顺眼,我还瞅他不顺眼呢。今天看他的样子和气派,简直比小淮爷你……差远了……”北辰撒谎道,其实气质还是差很多的。
淮映勿:“我说的不是他,是看他们两个都,都不顺眼。”
北辰疑问:“沈昭陵你也不顺眼?”
“不顺眼死了。”
“那你还在家里天天盯着看……”北辰话头一转,“啊不,为什么啊?你怕他又跟淮城南跑了是吧?”
沈昭陵的恋爱脑,确实是相当严重。这种担忧不无多余。
“嗯。”
“应该不会吧。”北辰推测道。
都说文如其人,一个作者的作品当中,通常会展现出自己的某些意识。
而通览小玫瑰的所有作品,总觉得里面的“爱情”元素很少,淡到几乎没有。
像盛玖、世婵这对姐妹花,虽然也有爱情元素,但对她们而言,都是姐妹亲情大过爱情。
再,就是……《长生村》里的女大学生郑恩琪和反派邓恩了,没有爱情,只有欺骗。
《茧镇》里面,记者何羿,对诗人银鎏金,也没有灵魂上的碰撞,只有肉。体上色。欲。
银鎏金好看,他就魂牵梦萦,银鎏金变丑,他就弃之不顾。恨不得离得八丈远。
……
爱情,在沈昭陵的鬼故事当中,是一种次要的、充满了欺骗和丑陋、类似于幻觉的东西。
沈昭陵对爱情的态度很清醒,很聪明,所以北辰不觉得他是恋爱脑。
可能以前是,但被未婚夫退婚,到了垃圾星之后,就……看开了。
*
“谁知道呢。”淮映勿却在那边无所谓地说,并不怎么相信的样子。
淮映勿比自己聪明,总不至于看不出这点小事吧。
大概……
正因为淮映勿也是个会创作的艺术家。所以才能理解“作者,也喜欢在自己的作品里,欺骗自己。”这一特点吧。
也许,沈昭陵只是在创作当中自我催眠,并没有真的放下?
……也说不准。
感情上的事情,确实太复杂了。不是它们AI能想明白的。
北辰有疑问:“那要是真发生了,怎么办?”
它觉得两个人会就此闹掰,整得场面不太好看。这可不是它想看到的结果……
“宰了,”淮映勿很直接地说,没有丝毫犹豫,“把沈昭陵拖回垃圾星去,当场打死。再把尸体扔到矿石山里面喂狗。”
北辰:“……”
北辰:“!”
北辰:“?”
北辰:“。”
它的思考已停滞,看着它的小主人,不敢说话。
“这——不——至——于——吧。小淮爷,好歹也是相处了这么久的人,怎么也算是个朋友。”
“不至于个屁!从我第一眼见到他开始,沈昭陵身上就一股娇妻味。天天为了淮城南脸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,抹都抹不掉!他看他没准还要重蹈覆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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