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“毛茸茸抚慰法”这个听起来很荒谬的方法撞上门来。
一方面, 秦医生是确实找不到新的治疗方法了, 有些急病乱投医的意味, 抱着“万一有用呢”的念头打算试验一下;另一方面, 他琢磨了一下,本体为毛茸茸种族的公民, 确实大部分都可爱亲人, 这个方法点名要“毛茸茸”才能进行“抚慰”,说不定也是看中了他们的疗愈作用呢。
对待林清隅这种无论从物理还是心理上都是万年大冰山的人,别说还真有点儿合适。
“哦哦, 这样。”
孟夏有些沮丧地耷下眼尾,也对,秦医生这个研究了好几年的专业人士都没能找到突破口,自己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误打误撞对了呢。
快五年的时间,林清隅其实已经习惯了,加上最近因为孟夏的功劳,紊乱症状确实减缓了许多。
之前,他视此病为自己人生轨迹中的败笔,偶尔还会生出,自己这种本来就枯燥刻板的生活,就算是破罐子破摔了,也没什么的想法。
但遇到孟夏之后,这种念头逐渐转变。
从对治疗无可无不可,到因为孟夏的举动而心中泛起波澜,再到开始期待下一次见到孟夏。
最后到就算是病好了,也不不想再把人放走。
抬手抚了一下孟夏柔顺蓬松的发顶,鼻尖嗅到他和自己同款的薄荷洗发水的香气,林清隅凝肃的眉宇逐渐舒缓。
他想了一想,搬出自己从前的病情安慰孟夏道:“不用太担心,现在不是已经在朝好的方向发展吗?”
“之前,为了维持白天的稳定,我每天晚上都会变回本体。”
“有几次晚上和你见面的时候,我都担心要是突然维持不住形态的话,会把你给吓到。”
“谁知道,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。”
孟夏仰了一下头,脑袋在林清隅的掌心里蹭了蹭,眼神闪动:“你是说,每天晚上都要变身吗?”
“怎么?”林清隅垂眸盯着孟夏骨碌碌乱转的黑圆眼珠,长指从他的侧脸一路慢慢滑下来,一下下摩挲过他皮肤细嫩的眼尾,“现在吓到你了?”
早知道就不拿出来说了。
自己要是不说的话,某只迟钝到过分的呆猫本来发现不了,反倒是告诉他之后,起到反作用了。
“可惜晚了。”
每次眨眼的时候,孟夏的睫毛都会扫在林清隅的指尖神色,有些略微的阻碍感,他伸手覆在林清隅的手背上,往下扒拉了一下。
温热柔软的触感贴上来,林清隅还没来得及微笑,狭长的眼眸中就转瞬间布满了阴霾。
孟夏嘻嘻一笑,两只大大的杏眼眯成了月牙弯:“这么听起来,你好像灰姑娘哦。”
本来,林清隅才是那个病人,应该自己安慰他的,却让他反过来安慰自己。
他还问会不会吓到自己,是因为之前经常有人被吓到吗?
孟夏想告诉林清隅,大黑蛇其实一点都不可怕,他虽然体型庞大,长相阴戾,初见的时候…嗯…确实会被吓一跳,但其实从头到尾都没做过伤人的事情,张牙舞爪也只是装模作样而已。
——至于,捏猫爪垫和吸猫肚皮,很冒昧是不假,但还没到被判处人际死刑的地步!
林清隅被孟夏的笑容晃了一下眼,又在他澄澈的瞳仁中看见自己阴沉的模样,狼狈地扭头躲闪了一下。
几秒钟之后,他又很快转回脸来,故意面无表情地朝着孟夏咧了一下薄唇:“你见过这么可怕的灰姑娘吗?”
孟夏睁大了眼睛,在林清隅淡红的双唇间看见了几颗比平常更雪利的牙尖,就是它们,在半个小时之前剐噬咬蹭过自己颈侧的皮肤。
他伸出一根食指抬高探了过去,用指腹磨了磨其中一颗尖尖:“嗯……”
认真感受了一番之后,孟夏轻轻皱了一下脸:“确实比我的锋利好多。”
“怪不得咬得我有点疼呢。”
他和林清隅脸对着脸,也做了一个眯眼呲牙想要咬人的表情。
林清隅的神色在这几分钟之内就像是走马灯一样变了又变,最后融化为了一个彻底放松的淡笑:“嗯,都是我的错。”
就他那一排整整齐齐的小白牙,就算塞到嘴里让他咬怕都咬不破油皮。
“过来我给你看一看,咬出血了没有。”
怎么可能咬出血啊?
孟夏先是震惊地瞥了林清隅一眼,在意识到他也开始胡说八道之后,猫球一样骨碌碌滚进了他的怀里。
-
一想到林清隅每天把自己安排得那么忙碌,居然还不觉得压力大,,孟夏不禁感叹,他简直是传说中的“先天加班圣体”。
可惜按照他的家境,应该当不了打工人,只能变成更加万恶的资本家。
“你是从小就觉醒了这种‘班灵根’吗?”
这个角度,孟夏只能看见林清隅的下颌,侧歪着仰靠在他的胸膛上,用脸蛋蹭了蹭他柔软舒适的羊绒睡衣,唔,还有他软硬适中的胸肌。
之前都是自己毛茸茸,林清隅光溜溜,现在反过来了,他也想趁机享受一下。
林清隅不着痕迹地调整了一下姿势,让自己枕感觉起来更舒服:“这可能有些困难。”
“毕竟没有哪一个小孩子喜欢写作业和上辅导班。”
“这么说也是。”
孟夏心有戚戚地点点头,如果说小的时候他还羡慕过别人有课外辅导班上而自己没有的话,他现在只想穿越回去狂敲自己的小猫脑袋。
不过紧接着,他又因此生出了一个新的疑问:“你们家很有钱吗?”
不知道话题为什么跳跃到这里来了,林清隅有些疑惑,但略作思忖之后,他还是说了一个数字。
孟夏的反应却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,他慢慢把眉毛皱成弯弯曲曲的蚯蚓:“也不是那么有钱嘛……”
林清隅慢慢皱起了眉头。
什么意思。
孟夏是觉得自己家太穷了的意思么?
也对,自己之前都是按照雇佣员工的标准给他发工资的,现在变成男朋友了,的确不能还像之前那么小气。
还是说,在约翰家玩的这段时间,往来的客人都颇有身家,让孟夏觉得自己的条件也就一般般了?
孟夏还记得当初上初中的时候学历史,老师在讲台上讲知识点,他热爱看清宫剧的女同桌用小纸条偷偷跟他讲八卦,说古代皇子每天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。
孟夏吐了吐舌头:“突然觉得,下辈子也不是那么想投胎当皇帝了。”
女同桌:“你不当,那我也不当了。”
“听你那么讲,我还以为你们家富可敌国呢,”孟夏摇头不解道,“有皇位要继承那种——”
话音未落,他身后靠着的林清隅就站了起来,还把他也给抱到了床边,拿来拖鞋放在脚下:“虽然没有皇位继承,也能养得起一百个你。”
“啊?”
孟夏茫然抬眼,不知道林清隅这是要做什么。
养得起就养得起,为什么还要站起来说话。
关于孟夏的解释,林清隅一个字也没听见,只能听得到自己被男朋友质疑了,胜负欲一下子上来,他言简意赅道:“出门,花钱。”
第72章
拖鞋被人放到脚边, 孟夏下意识地抬起双脚,一点点拱进拖鞋里面。
穿好鞋子之后,孟夏却没有站起来的意思, 林清隅就站在旁边抿唇抱臂, 一言不发地等着。
他眨了眨茫然的眼睛, 终于逐渐反应过来, 为什么要出门了,连忙“哎呀”一声。
“你知道的, 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…”
林清隅终于动了一动, 却是弯腰将人像是洋娃娃一样轻松从床边搂着腰提了起来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他觉得自己今天的表现很差劲, 在滑雪场索吻的时候撞到头盔,刚才聊天的时候又在孟夏的面前暴露了自己不完美的一面, 所以打定主意就算是用钞能力, 也要挽回一番自己的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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