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反而应该庆幸。
庆幸他和那些扭曲的有病追求者完全不一样。
但,他虽然不认可那些有病的思路。
却好像能够理解……那些人为什么发疯,为什么破防,为什么因爱生恨。
毕竟厉非对待不在乎的人和在乎的人,差距……那么的大!代入那些被他完全不在乎的人,好像还真挺绝望的。
“可能因为,人都是……追求特别想要的东西时,都会很容易发疯。”他低声说。
“尤其喜欢的东西、喜欢的人,还一度看得见、摸得着。”
“比起完全没有希望,明明有机会却得不到的不甘。只会是十倍,百倍,千倍……”
甚至都不止。
连他这种距离厉非很远很远的普通人,都不知道暗戳戳存了多少幻想和阴暗的占有欲。
更不要说那些现实里能接触到厉非的人了。
可想而知,现实中能接触到厉非的人,多半不是富豪就在娱乐圈。大多都是外貌姣好、财富远超常人,平时受尽追捧、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。
“他们那些人,从小想要的东西,应该大都是可以得到的。”
正因为如此,这些人很多完全就不擅长处理任何负面情绪。
而厉非的拒绝,不经意间打破了很多精英人士的自视甚高,击碎了他们高高在上的自恋和优越感。
“但这类人,又很难接受自己的失败和无能……”
负面情绪无处发泄,无法找到自洽,就只能开始恨。
可他们又无法恨自己,最后就只能恨厉非。
恨他高傲,恨他有眼无珠,才会一个个阴暗破防、恨不得能把他从高高在上的位置扯下来,逼他臣服,逼他看向自己。
“但本质上……都不过是一群披着光鲜外壳的自私鬼、胆小鬼罢了。”
像这种爱恨交织,本质来说还是不够爱。
与其说这些人有多爱厉非,不如说他们爱的其实是“优秀如我勾勾手指,连厉非这种大明星都能轻松拿下”的虚荣心和妄念,不然也不能一个个那么神经。
厉非:“……”
果然,所有他理解不了的事情,背后也都是有一套完整逻辑在运行的。
“宝贝好懂,”他笑了笑,看进傅斯霆的眼睛,“那小霆对我,也有过‘因爱生恨’的时候吗?”
“……”
“有过也没关系哦,你跟他们不一样。他们扭曲是扭曲,你扭曲是可爱。”
“……”
傅斯霆那一瞬间的真的无数思绪。厉非太敏锐了,他张了张口,又实在不想对他撒谎:“我以前,当然也曾想过无数次……”
幻想自己还不如高子斐,一辈子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。
“我曾经……想过,如果我无法靠近你的世界。如果在几年后、十几年后,曝出你有爱人的消息。”
“我一定、一定会阴暗地一辈子诅咒你爱的那个人,到死都狠狠诅咒他!”
“这也算是一种因爱生恨吧?”
“……”
虽然也知道,他爱的人什么都没有做错。
可他又没办法恨厉非,只好去恨那个无辜的、幸运的、被选中的人。
但其实,连恨那个人都是假的。他肯定还是恨自己。被恨自己没用,战胜不了命运,没办法走到厉非面前。
厉非:“……”
教堂钟声响起,一群鸽子展翅而飞。他在街心广场伸出手抱住了傅斯霆,那一刻也是很多思绪,很后怕。
毕竟当年他曾经一度对所有人都有些一视同仁的冷漠。
还好,傅斯霆那个时候肯一遍遍、一次次地来找他。
从来没有擅自对他失望、想过放弃他。
真诚是唯一的必杀技。
傅斯霆当年追他根本没有任何套路。就是小心翼翼地接近,一次次找机会见面、偶遇。无数次带了些希冀,带了些试探地邀约。
被拒绝也不会破防,只做朋友也心甘情愿。
听起来特别正常的吧……
但真的很少见!
傅斯霆也从来不会介意他变得更好,不会怕他飞得更高会不会就飞走了。傅斯霆会真心为他拿到的每一个奖项而高兴,虽然有时候也会焦虑,但傅总的焦虑只体现在事业上更加用劲地鸡自己,以及更努力打扮得光鲜帅气——
傅总跟他交往后,暗戳戳向一些业内的明星形象设计师取过经,明显一年比一年更会修饰自己,衣服品位一年赛过一年高。
尤其是和他一起出现在人前时,总是最帅气潇洒的模样。不管是发型还是衣着配饰,都有很多不输给男明星的小心机。
他认真地日复一日勾引厉非。
学各种小花招,看各种各样的书,带厉非去体验、去冒险、去尝试一切的未知与已知,在一起了也不放松。
傅斯霆是真的付出了无限热忱,去好好生活、认真爱人。
没有较劲、没有禁锢,每一天都在尽一切努力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。
而厉非想要的,无非也就么一段干净、可以信任、简单真诚的感情。
……
小镇并不大。
两个人逛来逛去,傍晚时已经第三次路过街心喷泉和古老的橡树公园。那里最老的橡树听说已经一百五十岁的了,特别的高大、郁郁葱葱。
“可惜还不到橡果掉落的季节。”
“橡果?”
“嗯,是当地的一种祈福习俗,据说源自于古老的凯尔特信仰,认为橡木中居住着神灵,自然掉落的成熟果实可以获得神灵的庇佑。人们会用掉落的橡果做成坠子,保佑身体平安健康。”
他抬起眼,黑眸被阳光笼上一层淡金。仰望着高大葱郁的橡树,和上面尚且青涩的果实。
“没关系,下次秋天咱们再一起来。”
“到时候我带你一起捡橡果。”
可等到两人收拾了行李,要离开这座小镇时,厉非却又拉住了傅斯霆上了阁楼。阁楼窗子透过淡淡微光,他在旧的抽屉里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各种盒子里翻找了很久。
“果然还在这里!”
脖子上微微一沉,有什么小小却沉甸甸的东西敲打胸腔。傅斯霆低头一看,是一条金子做的橡果坠子。
“……”
“这是我小时候在学校考了第一名,祖母送给我的礼物。”
“现在我把它送给你。”
“别人用普通橡果做项链,就能保佑平安健康,而你用金的橡果,一定会更加平平安安、特别健康。”
他说着贴上傅斯霆的额头,用很小的声音偷偷祈祷。
“希望我的宝贝,早点恢复健康、恢复记忆。”
……
傅斯霆怎么都没想到,他们就这样满世界海岛、雪原、英伦地转了一圈以后,厉非居然又带他回到了原点。
他从小生活的珠市,一座特别普通的三四线小城。
除了是火车线路的中转站,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别的特色。没有山川名胜、没有历史古迹,也不是那种青瓦白墙的江南小城。无非一些小吃、几座商场,一条不算漂亮的河流。
傅斯霆都不知道该带厉非去哪玩。
他怎么都没想到,厉非会拿出一把扁平的钥匙在他眼前晃了晃:“我想去你家看看,行吗?”
那居然是他家那五十平方福利房的钥匙!
跟着厉非回到城中村,眼前的一切陌生又熟悉。这里虽不像他曾经生活的小黑屋一带那么破旧,但毕竟左邻右舍也都是一些老弱病穷,短短几年,曾经还算敞亮的楼道已经被堆放了许多破铜烂铁。
隔壁老人捡来攒着卖的啤酒瓶、易拉罐、用绳子捆起来的硬纸壳,一些缺胳膊少腿的板凳家具,上个时代画着花的镜子、摆件。
小区外头红砖堆砌的小花坛里,短短几年也已经没花了,全是邻居种的菜。
草坪也被薅得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,被种了丝瓜之类的。邻居还彼此用木栅栏和铁丝网划分了地盘,砖头和木板上布满了青苔和污渍。
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