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道这是谁的车驾吗,要是伤了人,你们拿命来赔都不够!”
“去叫金吾卫的人过来。”钱公公一边瞪着眼前站在马车前、一脸凶相的男人,一边吩咐侍卫。
站在车前的男人满脸横肉,看见侍卫真的去叫人,一下子急了,“俺又没撞到你们车,是你们自己停得不好,怎么能怪俺!”
车里的顾眠:……
好,真的好一出恶人先告状啊。
“呵!”钱公公冷笑一声,“那你一会儿就这么和金吾卫的人说。”
“说就说!俺又不怕!”男人理直气壮,甚至想要上前掀开顾眠马车的车帘,“那你们把俺的东西先还给俺!”
“大胆!”
车子周围的千牛卫瞬间抽出刀刃,一脸警惕地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男人。
“你、你!”钱公公被气得语塞,怀疑这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。
陛下的人出来游玩,自然不能暴露身份,但是就是看这马车,也应该知道车上的人身份不一般吧,这狗东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,竟然还敢动手。
张二看着眼前寒光闪闪的刀刃,一瞬间有些怂,但是想到主子的任务,胆子又大了起来。
他主子可是王爷,和当今陛下一母同胞的亲兄弟,车里的人再厉害又能如何,还能大过王爷?
他语气蛮横道,“本来就不是俺的错,你们把窜到车上的东西还俺!”
“那小畜生打坏了俺的东西,俺要把它抓回去扒皮抽筋。”
坐在车里的顾眠听见他的话,无语的同时,弯腰蹲下,正看见躲在马车座位下的小东西。
小东西白白的一团,像是只小狗崽子,看见顾眠,紧张地往里面缩了缩,冲顾眠哈了哈气。
顾眠:还挺凶。
这小东西一动,顾眠就看见它的后腿似乎有些不太自然——右后腿不自然地蜷缩着,白色的绒毛上还沾着些血迹。
“嗯——”顾眠眯着眼睛,凑近了看了看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。
见人靠过来,白毛团湿乎乎的鼻子先是紧张地微微抽动了几下,然后一双大眼睛看向了顾眠的右手指尖。
顾眠:?
他还没来得及反应,一道白影窜了出来,小毛团儿爪子一伸,勾住了他的袖口,伸出温热的小舌头,把他指尖的一滴血舔走,吞了下去。
顾眠:!!!
这家伙是哺乳动物吧,不会有狂犬病吧?
他紧张兮兮地想了半天,最后想起来自己现在好像已经不属于哺乳类了。
很好,不用担心狂犬病了。
不过——
顾眠看着手下哼哼唧唧还想舔他手的小东西。
那条刚才还像是被打断了似的右腿,变得灵活多了,看着已经没什么大碍了。
顾眠沉思几息,然后发现自己指尖刚才还在渗血珠的伤口,已经只剩下一道淡淡的痕迹了。
顾眠:!?
好家伙,所以他穿的这条锦鲤,不但自带好运BUFF,还自带奶妈属性?怪不得男主战场上差点让人捅了个对穿都能活。
要不他干脆卖药去算了,锦鲤牌伤药,肯定三年之内就能成为京城首富……
达咩!
顾眠一秒钟就否决了自己这个危险的想法。
伤身不说,万一被人发现,他怕不是要被直接变成鱼片粥。
看来他以后要保护好自己,不能轻易受伤了,要不然——
顾眠捏着小动物的后颈皮,慢悠悠地晃了晃。
只剩下这一个目击者了,要不要灭口呢。
小东西四肢划动,不停地想往他身上扑,顾眠把毛球按在座位上,揉了几把,小动物扭着脖子追着他的手闻了闻,见没有血珠了,不禁失望地嘤嘤叫起来。
顾眠:?
这小东西,怎么叫的这么耳熟啊。
他把毛团举起来,仔细观察了半天,忽然眯起了眼睛。
是你!
这绝对就是他在猎场看见的那只狐狸吧,他记得这家伙虽然一身白毛,但是尾巴尖尖是黑色的,形状还很均匀——
顾眠把毛团转过去,拿起它的尾巴看了看。
果然!
就是这只没错了。
车外的男人还在不依不饶的吵闹,钱公公几乎要被这人不怕死的态度惊呆了。
“你、你可知道这是谁的车!”
四周已经有人开始向这边张望,若不是看着马车富丽堂皇,怕惹上麻烦,估计现在他们已经被人聚众围观了。
“你不用吓唬俺!”男人根本不吃这一套,“管你是谁的车,我主子也不是你能惹得起的!”
钱公公懒得和他纠缠,直接挥手叫两个侍卫把人拖到一边。
“等金吾卫的人来了,交给他们处理。”
钱公公看了一眼日头,不顾身后男人的大吵大嚷,示意车夫继续走。
真是的,再不赶紧,陛下都快下朝了。
钱公公冲天翻了个白眼。
蠢货,耽误了陛下的好事,你主子早晚倒大霉!
等车子再次动起来,顾眠轻轻揪了揪不停向他身上蹭的毛球的耳朵。
“你也太喜欢惹祸了吧。”
他刚想说毛球几句,结果想到了当时他能从秦王属下的杀鱼刀下逃脱,还对亏了这只爱闯祸的毛团。
“嘤嘤。”
毛团一边小声嘤嘤叫,一边在顾眠身边闻来闻去。
“你闻什么呢。”顾眠轻轻把毛团的小脑袋推开,心道自己不愧是气运锦鲤,竟然如此招小动物喜欢。
等下,锦鲤……
顾眠的笑容僵住了。
他想到了当年,被这个家伙叼在嘴里的情景。
这东西不会是闻到他身上有鱼味吧!?
保险起见,顾眠抬起袖子,谨慎地闻了闻自己。
嗯,是皇家特供澡豆的味道,没有鱼味。
“啧。”
趁着他动作的间隙,那只不安稳的毛团直接跳到了顾眠的头顶,顾眠啧了一声,伸手把它薅了下来。
“我现在已经不是鱼了。”顾眠超凶地威胁毛球,“你要是敢咬我,我就把你丢给楚沉昭,叫他把你做成围脖。”
然而毛团完全听不懂他的威胁,湿乎乎的黑色鼻头一耸一耸地,不停地嗅着顾眠的味道。
毛团儿一刻也不消停,顾眠怕用力会伤到了它,这小东西伤还没彻底好全,要是跑掉了没准又会因为惹了祸被人到处追着打,最后他只能一把把它塞进衣襟里,露出了个毛茸茸的狐狸头出来。
看在这小东西变相救了他一次的份上,他先暂且养着它好了。
“你到底是怎么跑到这里的啊。”顾眠摸着狐狸柔软的毛毛,吐槽,“野生狐狸进城,你怎么想的。”
小狐狸并不能回答他的问题,它把小小的脑袋也伸进了顾眠的衣襟里,猛地吸了一口气,然后那张狐狸脸上露出了个沉醉的表情。
鱼,鱼味好香。
顾眠:……
“你不许闻了!”他揪住毛球的耳朵,恶狠狠道。
“公子。”马车停了下来,钱公公在车外道,“东市到了。”
——根据大虞规定,在人口密集的东西市,是不允许马车通行的,到了市口就要下车。
等顾眠下了车,一行人的眼光都集聚到了他胸前露出的那颗狐狸头上。
钱公公:……
他露出了一个纠结的神色。
“顾公子——”他欲言又止,犹豫了半天,才劝道,“这小东西——”
“哦。”顾眠又撸了一把狐狸头,“刚才窜上车的,我打算先养着。”
养着——
钱公公看了看那颗毛球,“可是,这小东西看着好像有些……不如您先交给留在这边的侍卫,叫他们替您收拾干净再给您?”
“不干净?”顾眠看了眼毛团儿,“没事儿,我觉得还行,等回去再说吧。”
钱公公:!?
陛下未必这么觉得啊,您看看这白毛都泛灰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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