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时候,看天赐宝宝对弟弟和妹妹感兴趣,卫靖泽就拿着奶瓶给他,让他扶着给弟弟和妹妹吃奶,自己在旁边看着。
在旁边看着和自己亲自照顾,这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,卫靖泽觉得,在这种互动中,他们兄弟和兄妹的情感也会越来越好的。
宝宝觉得很神奇,都不愿意撒手了。
对自己的弟弟和妹妹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之后,天赐宝宝就提出要抱抱弟弟和妹妹。
江延宗想了想,让天赐宝宝坐在沙发上,自己抱着弟弟放在天赐宝宝的腿上,然后告诉他怎么样抱才会让小宝宝更舒服。
天赐宝宝一脸惊奇的样子,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。
“爸爸,我小时候也这么轻吗?”
天赐宝宝的力气不小,比同龄的孩子力气要大多了,而且要长得高大许多,身体各个方面的机能都比普通的孩子要好一些。
村里的孩子还算是身体素质不错的,毕竟现在村里的水土改善了许多,新出生的孩子们得了不小的益处,从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,就受到了很好的滋养,等出生以后,身体也比一般的孩子要健壮。
江延宗很有耐心地说:“是啊,每个宝宝刚生出来都是这么轻的,但是以后会越长大越重,等弟弟和妹妹都长大了,你也抱不动他们了。”
天赐宝宝盯着自己弟弟的脸看了一会儿,说:“那我趁着现在多抱一下吧!”
江延宗说:“好啊,以后你不仅要抱弟弟和妹妹,还要做好哥哥,做个好榜样,好好保护他们。”
天赐宝宝乖乖地点头。
江延宗看着小小的天赐宝宝抱着更小小的儿子,心里软得一塌糊涂。
有了弟弟和妹妹,天赐宝宝都不怎么爱出门了,反正就守着两个宝宝,两个宝宝睡在摇摇床里,天赐宝宝没事就摇来摇去,两个宝宝总是被他摇的昏昏欲睡,给大人们省了不少麻烦。
见大风过来了,天赐宝宝还煞有介事地跟他介绍自己的弟弟和妹妹,其实大风闻一下就知道,这是自己的新主人啦!
两个宝宝要取名上户口,有关系在,上户口不难,更何况如今国家也在清查没有户口的人口,上户口也没有那么难了。
这个儿子按照约定,跟着江延宗姓,顺着天赐宝宝的名字,取名叫江天宝。
至于女儿,本来大家都觉得可以跟卫靖泽姓的,没想到卫靖泽没答应,他自己的姓用了几十年了,就不麻烦去改了,孩子的姓还是不要跟他一样的。卫靖泽觉得,自己的姓对妈妈来说是一种伤害,自己的妈妈又那么喜欢小孙女,所以还是别跟他姓了。
于是小闺女也跟着爷爷姓,姓潘,潘萍给她取名叫潘天安,天字顺了哥哥们的字辈儿,安则是顺了她自己的名字,组合在一起就是平安了。
孩子们取好了名字,顺利地上了户口,等到满月的时候,又办了满月宴,更多的宾客前来祝贺,一次性还没有办法招待完,还分了两批,一顿午饭一顿晚饭,才算是把前来道贺的客人给招待好了。
这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来了,现在大家都靠着这家人赚了钱,自然对卫靖泽一家的事儿很上心,这种大喜事儿,也是要来道贺的。
客人多了,村里的人也都来帮忙。
“诶?这是金桂吧?”
潘金桂正忙活着泡红糖茶,听见有人说自己,回头一看,便觉得有些熟悉。这人是潘金桂没离婚的时候同村的。
“是我啊,你来了啊!”
“是啊!今天来吃酒的,真没想到是你,你看着年轻了好多啊!”
潘金桂以前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都不止。
现在日子过得好,手头宽裕,家里也没什么烦心事儿,再加上这水土好,自然是越养越年轻了。
看到旧人,这邻居也是来了不少谈性,说:“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吧?你也是命变好了,真是让人羡慕的,你知道吧,你以前那个,生了两个闺女了,现在在闹离婚呢,说两个闺女都不是他的种!”
潘金桂现在对这种无关人员还真没什么兴趣了,便说:“你说得对,这都是命。你看我这儿要泡不少茶呢,没时间跟你聊,等以后找了空咱们好好唠唠,你先去找位置坐着吧!”
对方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。
潘金桂转过身继续忙活,她现在对前夫的事儿完全没兴趣了,听了他的消息心里也没有什么波澜。
第447章 番外集
【大风】
我是大风, 咱们先忽略狗会说话这个问题。
我很聪明,所有的人都这么说,同伴们也这么认为,所以在军犬训练期, 我就被作为种子选手培养, 正式成为军犬之后, 不仅参与过许多救援行动, 也参加过一些展示。当然, 这些都是过去的辉煌了, 从刚开始的兴奋, 到后来的平静,什么事儿都是这样,习惯了就好了,没啥了不起的。
到了年纪, 我就退伍了,那时我确实是度过了一段难熬的时光,在我遇到小泽的时候,我就知道,这人跟我是一路的,他军人的气质很明显,我都不用闻,看一眼就知道了。
小泽带走了我,我知道这不合规定,对于军人来说,天职是服从,可是这次,我不想服从,小泽也不想服从,所以我们两个是臭味相投,一起不服从。
跟着小泽,经常有肉吃,而且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宠物狗了,我还挺喜欢这样的感觉的。宠物狗的好处是,会得到主人很好的照顾,和很真诚的爱,当然小泽没有真的把我当成一只宠物狗,这样,我既享受到了宠物狗的好处,又没有像宠物狗那样需要讨好主人,我得到了尊重。小泽很少让我服从命令,他把我当成伙伴了。
我们两浪荡了许久,然后就到了一个小山村,流浪的日子终于过去了,我很高兴,因为在外面住宿的时候,那些宾馆总是不让我入住,我能入住的地方环境又一般,你别说,我还是一只很爱干净的狗的。
小山村很宁静,当然也很穷,出于战友的情谊,小泽没有亏待我,刚开始我还担心潘老头儿会不乐意小泽给我吃肉,观察了几次之后,发现他并不嫌弃我吃肉,我才放下心了,我得承认我有些挑食,而且胃口大,这点不太好,可是我都这么大年纪了,你们就谅解一下我吧。
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很不错,每天看看鸡,赶赶鸭,上山窜一窜,捉只野兔回来还能啃只兔腿儿,挺不错的,村子就那么大,我每天都能遛上好几趟。
倒是小泽,每天忙得很。
后来就遇上小江了,小江长得白白嫩嫩的,跟小泽很不一样,跟以前那些战友也很不一样,也就是我们以前常取笑的弱鸡。
小泽也觉得小江很弱鸡,不过……怎么弱着弱着,就坐大腿啦?怎么就钻被窝啦?突然觉得小泽怎么有点口是心非呢?
反正我搞不太懂,小江就住下来了,那个光头也住下来了,屋子就有些挤了。
不过这些对我都没什么影响,反正我有自己的窝。
日复一日的,对我来说,日子好像没什么变化。
那天,我跟着小泽去河边看鱼和鸭子,小泽将船划到了距离岸上两米多了,我一个轻跃,跳到了船上,船微微晃了晃,我忍不住晃了晃神,回头看了看那个距离,心里惊讶了一下,我已经十多岁了,竟然还能跳那么远,我自己都震惊了。
在我离开部队的时候,虽然技能还没开始退化,可是那个时候已经说明我最强的时候过去了,开始走下坡路了,可是如今,我依旧保持着我巅峰状态的实力,这令我又高兴又骄傲。
我很高兴我保持着自己最好的状态,甚至比以前更好,对于人和动物来说,衰老、退步都是很难以接受的,我很高兴到了这样的年纪还保持着强壮的身体。
为了看护果园和养的那些鸡鸭猪牛,小泽领养了许多狗回来,我作为最熟悉这儿情况的狗,自觉地帮着小泽训练他们,毕竟,人跟狗没有狗跟狗沟通来的容易。
我觉得,相对于人类社会的规则,我们狗真是简单多了,一句话,强者为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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