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千羽吓了一跳,看着地上的人愣愣地问:“是晕了还是死了?”
宋海川走过去用手指确认呼吸,“晕了。”
“那好,快办正事。”裴千羽扔下擀面杖,转身回到古树下。
找到寻龙古镇的青龙位,两人照着罗盘的指示迅速离开“案发现场”。
从寻龙古镇走出去很远,宋海川受不了地问:“我们不能打车吗?”
“你打算怎么跟司机说你要去哪儿?”
宋海川就不说话了。
饶是有心理准备,这一路还是远得超出两人的想象,他们谁也没走过那么远,走到深更半夜仍望不到头,不只是宋海川觉得不对劲,连裴千羽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。
但转念一想那是远离城市,连信号都没有的深山老林,有多远都是正常的。
从晚上走到凌晨,从凌晨走到天亮,宋海川累得精神恍惚,饿得前胸贴后背,终于来到了人迹罕见的山野丛林。
眼前的山林漫漫无尽头,不知潜藏了多少危险。
宋海川眼冒金星,“大哥,你确定没错?我好像快死了。”
裴千羽状态比他好一些,眼角余光还瞥见了一点不属于这里的东西,那是两个空的矿泉水瓶,还有两个空的功能饮料罐,他心里一下就定了。
“没错,阿苓他们一定也是从这里进去的,走吧。”他率先踏进山林里。
宋海川跟在他身后,“我想吃个早餐,加鸡柳的煎饼果子,再来碗鸡汤抄手,不要香菜不要葱花多放点紫菜。”
“好的,但我不是厨师。”
“你知道我们要是在这里面迷路了会死的吧?”
“我们不会迷路的。”
“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他们在深山老林里走了快一个多小时,突然前路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两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,因为这个距离已经来不及了,跑是跑不掉的,万一跑散了更危险。
不多时,抖动的灌木丛后钻出一个狗脑袋。
宋海川怔怔地说:“我是不是饿出幻觉了,这里怎么会有哈士奇?”
那千真万确是一只哈士奇,愚蠢中透着一丝犀利的眼神证明了它血统纯正。
裴千羽从小就讨小动物喜欢,卡皮巴拉他都养过,蹲下朝哈士奇伸手,哈士奇马上颠颠地跑过去,听话地闻他手心。
“好乖好乖。”
裴千羽一下下顺他的毛,收起罗盘,从外套内侧的兜里拿出姜苓用过的口罩,这是以前顺手塞进去又忘了拿出来的,没想到竟然派上了用场。
他把口罩放到狗鼻子下面,“好狗狗,带我去找阿苓吧,找到他我给你买一辈子吃不完的罐头。”
哈士奇湿漉漉的鼻子对着姜苓的口罩抽动片刻,转身走了。
裴千羽眼睛一亮,“走!我们跟上豆豆。”
宋海川一言难尽地看他真打算跟着一条来路不明的狗走,“你怎么知道它叫豆豆?”
“我刚给它取的。”
“……你为什么会相信一条陌生狗能帮你找人?”
“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。”
“我也是疯了才跟你来这里。”宋海川连连摇头,不跟他走也没办法,“你不觉得这里出现哈士奇很不合理吗?”
裴千羽点点头,“是有那么一点不合理,所以之后我会领养豆豆的。”
“……”
【作者有话说】
苓:你在做梦
第96章
暂名豆豆的哈士奇不紧不慢地走在前面带路,可以看见它标致的大肥屁股随着动作一扭一扭,在这种不知道会冒出什么动物的深山老林里,豆豆不仅长得肥,身上的皮毛也是干干净净,营养有光泽。
“它这绝对是有人养的。”宋海川说。
“我感觉也是。”裴千羽看着前面带路的豆豆,有些可惜,“那我就领养不了了。”
“你还真想把它带走啊?”
“不然它一只狗在这种地方多可怜。”
“要是瘦骨嶙峋确实可怜,但这胖得狗脸圆呼,我真的很难生出怜悯之心。”
豆豆确实太圆润了,怎么看都不像没有人管的狗,只是让人想不通为什么狗主人这么放心它在林子里到处跑。
此刻天光已经大亮,阳光从头顶的枝叶缝隙照进来,目之所见都是一种十分原始的状态,所有草木野蛮生长。
宋海川越看越稀奇,“竟然有人住在这种地方。”
“是挺奇怪。”
哈士奇都养那么好,会没有能力搬去更好的地方住吗?有什么理由非要住在这里?
怀着疑问,两人紧跟着豆豆。
在这种环境狗行动一定比人方便,尤其是到了地势陡峭的地方,就会出现狗等人的情况。
宋海川越观察豆豆越觉惊讶,“这狗还挺聪明的。”
“可能有人教过它。”
哈士奇的智商并不低,在犬类属于中等水平,若要训练它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服从性差,这种狗的灵魂异常自由,常常会做出人类无法理解的举动,显得智商不高的样子,但在它自己的世界里它可能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,虽然有时看着挺倒霉的。
他们跟着豆豆走了很久,宋海川又渴又饿,忍不住问:“它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?”
豆豆的状态根本就不是在找人,更像要带他们去什么地方。
“我怎么知道?可能是带我们去它家吧,这样也好,你不是肚子饿吗?”
“对,有人的地方就有吃的。”宋海川勉强打起点精神。
一个小时后,他们跟着豆豆走出树林,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农田,而农田之外再远一点的地方能看到很多房子。
这一幕把两人都吓了一跳,怔怔地说不出话。
豆豆跑到田埂上,很用力地冲两人摇尾巴,似乎在招呼他们快点跟上。
“这是个村子吧。”
两人跟着跳下矮坡,踩着田埂往房子的方向走。
老话说望山跑死马,这村子也有相同的道理,看着近,真要走过去才发现还很远。
豆豆在前面撒欢地跑,精力充沛得惊人,看样子平时就没少自己跑出去玩。
突然村子的方向响起一个女孩气急败坏的声音,“来福!!你跑哪儿去了?!我到处找你!”
这丹田发力的大嗓门穿透力极强,让人听得胸口一震。
很快,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出现了,少女扎着漂亮的羊角辫,深蓝色的衣裙上是五颜六色的鲜花刺绣,她朝气蓬勃地站在矮坡上双手叉腰,虽然看不清脸也看不到表情,但就是能想象到她横眉怒目的样子。
看到有人,裴千羽和宋海川都停下脚步,目光不约而同落在那身衣服上,这跟寻龙古镇那两个少年穿的风格很像。
少女当然也看到了他们,却没有打招呼,而是说:“来福,你把什么人给捡回来了。”
裴千羽和宋海川对视,都看到对方眼中的不妙。
这是……到人家大本营来了?
裴千羽看着朝少女跑去的哈士奇,心想大意了,他强自稳住心神,在瞬间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,他继续往前走了,一边走一边大声问:“这是你的狗吗?”
少女抬腿假装踢了哈士奇一脚,伸手摸了摸狗头,回道:“看不出来吗?”
“看出来了,你能卖我一点水和吃的吗?”
宋海川定了定心神,也跟着走过去,他们现在的状态不赶紧找些食物补充体力,回到林子里就是等死,如果横竖都是一死,那不如先吃饱了再说。
“我们小地方穷,粗茶淡饭,可没什么你们城里人觉得好吃的东西。”少女说。
裴千羽已经走到了近前,笑着说:“有碗水,有个馒头就行。”
少女看到他那双蓝色的眼睛,怔了一下,因为第一次见到有人的眼珠子可以这样蓝,连五官都是她出生以来见过最好看的,嗓门都不由小了些,“……跟我来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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