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脏瞬间幻化成一支漂亮的羽毛笔,鸦色的羽毛上,纹路却渗着丝丝血红。
路迦一愣,这笔的样子,他曾在一本书中看过,当时觉得设计很巧妙,此后便念念不忘。
羽毛笔口吐人言:“你在想什么,喜好什么,我一清二楚。”
这是一种威慑,彰显自身的神通广大。
路迦看着它,心中默道:煞笔。
羽毛笔毫无反应,尾端翘起,依旧是高傲者的姿态。
路迦冷笑,暗道你知道个屁。
他又总结出一点,这玩意偶尔能感知到和欲望喜好相关的东西。
前方千米处,便是巨石之城。
连接荒芜之地和其他要塞的只有这一个关卡,城门口排着一条长长的队伍。
路迦站在队伍末位,一头偏黑色的头发引来些侧目。
圣魔大陆,这种发色很少见。
有关魔王之子的消息早就被封锁,了解的存在已经变成了尸体。无人知晓他的身份,前方排队的人的毫不客气和同伴嗤笑说:“低等儿。”
他们在路迦身上,只能感受到微弱的魔力元素。
“你,后面去。”
一道不客气的声音传来,原来是在路迦之后到来的一位兽人。
大手直接按在路迦肩膀上,把他推搡开。
路迦不倒翁似的晃了下身子,又站回原位。
他踢了下脚下的石子,在石子滚动的一刻说:“学学它。”
不但滚,还要麻利地滚。
这不客气的语气把周围人惊了一下,大概没有见过这么不识时务的。
路迦无动于衷。
让了一个就有下一个,那队伍估计要排到明年去。这么多种族安静在城门口排队,甚至没有从天空中飞过或者使用空间卷轴的,说明巨石之城规矩森严。
他料定这兽人绝对不敢在这里动手。
果然,兽人没有其他动作,恶狠狠说了句:“你等着!”
天空忽然一暗,打断兽人之后的威胁。
成群的狮鹫排队从上空经过,最大的一只体长二三十英尺,宽厚的背部驮着一栋小型移动房屋。
“谁啊,这么大阵仗?”
“你边陲小镇来的吗?那是莱茵家族,他们生意遍布圣魔大陆。”
绝大部分城市都会主动给莱茵家族提供便利,禁飞之说对他们压根不起作用。
狮鹫上煮着魔法豆的男人不满三十,长着一双眯眯眼,狭窄双目中看谁都透着股算计。
“那小孩挺有趣。”
副会长好奇看了一眼,不过下方人头攒动,实在瞧不出什么:“什么小孩?”
眯眯眼给他指了一下。
千米高空完全不影响魔法师的视力,副会长显然知道刚刚那一小段插曲。
“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。”
“巨石之城西接圣陀塞,东临荒芜之地,往北是苦寒之地。他一个没有什么魔力的小孩,也没有侍卫护送,你觉得是打哪面来的?”
“那确实有些意思。”
长队很快消失在视野范畴,两人开始谈论商会相关的正事,不再关注一个外乡人。
城门口,路迦整整排了约三个小时的长队,真正体会到大陆强弱实力下的等级秩序。
有特殊名牌的不用排队,有特殊身份的譬如巨石之城急缺药剂师,也不用排队,一手遮天的家族类似莱茵家族甚至可以腾空飞行。
轮到路迦,城门守卫说:“一天一枚金币,待几日?”
城内禁止斗殴,某种程度上算是天然的安全屋。
只是这保护费贵得离谱,高阶法师当保镖也不过是这个价格。
“三天。”路迦掏出三枚摸尸得来的金币。
荒芜之地完整的尸体太少,很多甚至已经连同钱袋子一起成为肉泥。他一路走来,也只摸到了十几个金币。
身后的兽人看到路迦掏出来的金币时,笑得有些不怀好意。
路迦径直走进城门。
沿途,他冷静分析当下需要面对的两大难题,其一是搞钱,巨石之城往来密集十分热闹,物价更是离谱,自己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坚持不了多久。
其二是搞人。
他不是没有感觉到排队时身后兽人的歹意,如今得先下手为强,解决对方,黑吃黑反向劫财。
还需要找个打手。
路迦很自然地把主意打到羽毛笔身上。
这玩意挺厉害,杀个兽人应该不是问题。
前两天还在为饥饱问题发愁,这会儿进城,他第一次开始思索心脏的来历。
记忆中,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,放逐之地疑似封印着一位恐怖的存在,魔王还亲自去探查过一次,可是无果。
魔王巡礼的本质是对资源的掠夺,放逐之地原本不该在巡礼范畴中。
“莫非魔王是想用鲜血为饵,钓出封印的东西?”
然而这颗诡异的心脏当时忍住了,一直到自己穿越前的一段时间,才开始吸收。
越想越有可能。
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,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,要真是这样,它可真能忍。
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,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,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。
“打个赌如何?”路迦眼神闪烁:“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,知道你的身份。”
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。
“我赢了,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。”
“输了呢?”
“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,故意挑衅一名高手。”
“……”
重新定义自杀式袭击,伤己不伤敌那种。
这个赌注,完全戳中了羽毛笔的心巴!
它巴不得路迦赶紧死,反正是低级血契,不用承担太多反噬,届时再去普通城邦寻找下家。
“好。”羽毛笔生怕他反悔,一口应下。
路迦嘴角勾起,找了个暗处,双方愉悦地签订第二次契约。
重新走出来的时候,路迦视线一扫。
巨石之城以人类居多,都是来走商的,各种族相处还算和谐。
此刻有几方不同势力的人正聚在路边酒馆聊天。
“魔王巡礼地之一竟放在荒芜之地。”
“管他呢,荒芜之地都是恶徒,全死了也无所谓。”说话的人心事重重:“倒是一次性屠戮三个区域,魔王的力量似乎更强大了。”
路迦突然凑上前,掏出一枚金币,意思酒水钱他付了。
随后他自然地插入话题:“魔王应该是当世最强大的存在了。”
光头大汉看了他一眼,纠正说:“之一。”
人类圣城里,同样有能和魔王扳手腕的伟大存在。
路迦:“魔王一统魔域,建立地下城,也是最成功的。”
要不是看在酒钱的份上,这么长敌方志气的,他们早就开骂了。
路迦无论是长相还是气息,都更偏向人类,并未被怀疑身份。他忽然喃喃自语:“最成功的比比皆是,那最失败的呢?”
路迦看向众人:“纵观圣魔大陆史上,你们觉得最失败的要属谁?”
“阿莱克斯。”
能被历史记载的自然不是籍籍无名者,几人异口同声说。
除了常识,原身对大陆历史了解的不多,日常更多关注魔药和黑魔法,渴望脱离废柴体质。
路迦正要问话,几人再次齐声道:“没有之一!”
羽毛笔:“……”
路迦感受到了腰间羽毛笔浓浓的怨气,都快把他腰熏软了。
显然,他已经成功知晓羽毛笔的来历。
哪怕是魔王,只剩下一颗心脏估计也难存活,想要知道心脏原先的身份并不难。
首先,它一定曾是大陆最强者之一,比魔王还厉害。
其次,它失败了。
最后,加上先前的推论,它死得很早,死得很惨。
这样的存在,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。
从几个酗酒的汉子嘴里,路迦听说了阿莱克斯的传奇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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